村委换届村务未公开?永泰盘谷乡福坪村村民举报数月无果

作者:丁南 时间:2019-07-01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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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盘谷乡福坪村桥头自然村一条400米长的村道工程,被质疑冒领赔青款

  

  □中国改革报记者 丁 南

 

  六月盛夏,永泰县盘谷乡福坪村桥头自然村182县道旁一派田园风光。然而,路旁一座新建公厕内却是另一片“风光”:蹲便器内污秽不堪,进水管上部水箱缺失、无水可用。

  旱厕拆了,花费巨资建成的公厕却无法使用。自去年9月份以来,福坪村村民多次实名举报村支部书记张某铝,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弄虚作假,同时拒不公开村财账目,存在涉嫌私设虚假付款凭证等多项经济问题。

  永泰县盘谷乡政府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福坪村村民反映的村务管理及村干部问题,由县委巡察组接件转办后正在走程序,截止目前尚无明确调查处理结论。

  不透明的建设项目

  从182县道左转至桥头自然村师公庙,有一段400米长的水泥道路,系桥头自然村理事会在2012年集资筹款修建。其中,福坪村委会拨款2万元。

  桥头自然村理事会成员陈济某称,2013年,福坪村委会邀请相关部门对该段道路进行验收后,一直有村民怀疑村干部借机冒领了上级补助资金。但多年来,村“两委”从不依法公开村务,是否重复申请拨款根本无从知晓。

  去年,福坪村相关村民获取的一份《永泰县盘谷乡及村级建设项目管理情况表》显示,桥头自然村村民集资修建的400米村道,在表中被标记为支付赔青款30856元,而在实际修路中并未对村民进行赔青。同时,福坪村委会的2万元拨款,也被标记为拨款2.9万元。据此,村民们怀疑村干部涉嫌伪造账目侵吞拨款及冒领赔青款。

  这份《永泰县盘谷乡及村级建设项目管理情况表》还显示,福坪村支部书记张某铝及其张姓亲属以个人名义,中标修建多个村级建设项目。

  2018年9月19日,永泰县委巡察二组进驻盘谷乡进行巡察。福坪村一百多名村民联名递交举报信,要求对张某铝任职期间涉及的14项村务管理、工程项目进行审查和清算,并依法公布财务账目。

  福坪村村民的举报称,近几年上级对福坪村建设项目拨款近千万元,以张某铝为首的村干部利用职权采取肢解分包方式参与承包,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让村民先签字后填写工程量和价格,以虚报工程造价或收款收据从中诈取差价。

  福坪村相关村民告诉记者,相关举报材料自去年递交巡察组和纪委监察委后,目前尚未收到答复。盘谷乡纪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问询时则说,巡察组已调取福坪村账目,一切以最终调查结论为准。

  难公开的村财村务

  陈荣昌是去年9月份换届后当选的福坪村委会主任。对于村民的举报事项,陈荣昌向记者证实,村委换届后,原村委会成员并未对村务及村财账目进行清算和移交,自己对此也向乡政府反映过,但一直未能落实。

  对于村民反映的村书记等合作社股东私自收取村榨菜厂租金等村财不透明问题,陈荣昌说,他作为新当选村主任并不掌握往年的村财状况,这些是否为村集体资产无从知晓。

  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的《福建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提出,要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健全公厕日常管理长效机制,将农村公厕纳入村庄日常保洁范围。”并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

  对于村民反映强烈的福坪村公厕问题,陈荣昌称,该公厕在2017年建成后一直未通水通电,并不清楚如何选址和通过验收。但今年村委会花了两万多元新引了一条水管到公厕,由于距离远、水压低,只能派人定期清洗,不能真正解决问题。

  桥头自然村理事会的多名陈姓村民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福坪村支部书记张某铝目前是第五届连任,而原村委会主任张某干共连任7届。由张氏大姓主导的村“两委”,村务监管长期形同虚设,村财不公开,村务不公正。这也是他们要求依法对往年村财进行清算公开的根本原因。

  相关村民在举报材料中称,2009年,上级为解决福坪村“吃水难”而下拨一笔惠农扶贫资金,在该笔资金足够建造蓄水池及供水主管网等配套建设的情况下,张某铝等村干部又向全体村民收取26000元,至今未公布资金使用情况,涉嫌侵占剩余资金。

  福坪村村民反映的相关问题是否属实?盘谷乡党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福坪村村民反映的村务管理及村干部问题,由县委巡察组接件转办后正在走程序,截止目前尚无明确调查处理结论。

  自2018年换届选举后,福坪村究竟要不要依法对往年村务、村财进行公开和移交?

  早在2005年,农业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明确规定,对当年即将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的村要进行离任审计,对已完成换届选举的村要开展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束后,审计结果要向全体村民公开。

  《通知》特别强调,农民群众是审计结果的监督员。在审计中查出党政机关干部和村干部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铺张浪费等给集体造成损失的,要责令其如数退赔和赔偿,并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来源 改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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