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顾客不戴口罩可拒绝其进大型商场超市
作者:北京日报客户端 时间:2020-02-15 19:21
为针对性指导商场和超市等人群密集场所做好卫生防护,防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蔓延和扩散,2月15日,国家卫健委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商场和超市卫生防护指南的通知》,其中明确,要安排专人提醒顾客在进入大型商场之前佩戴口罩,顾客不戴口罩时,拒绝其进入大型商场和超市购物。
顾客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在经营场所运营管理方面,文件明确,商场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建立防控制度,做好员工信息采集工作。可通过视频滚动播放或张贴宣传材料等,加强从业人员和顾客对新冠病毒感染的风险防范认知;员工在岗期间注意自身健康状况监测,当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要及时汇报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合理安排从业人员轮休。
同时,应当在经营场所门口设置专人对每位上岗员工和顾客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所有员工佩戴口罩上岗。安排专人提醒顾客在进入大型商场之前佩戴口罩,回家后注意洗手;顾客不戴口罩时,拒绝其进入大型商场购物。
低楼层购物推荐走安全通道
同时,文件还禁止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组织聚集性活动。避免集体餐食,集中会议、培训、娱乐等;不得组织开展大规模促销活动、展览展示等聚集性活动;员工应当避免自发性的聚集活动。暂停母婴室、儿童游乐场所、室内娱乐场所服务;无法暂时关闭的,必须对全部公共设施进行消毒后开放。所有人员乘梯时相互之间注意保持适当距离;低楼层购物推荐走安全通道,较高楼层优先使用扶梯并尽量避免与扶手直接接触,高楼层乘用直梯时,不要直接用手接触按键并快进快出。
通知要求商场、超市员工应当采取错峰、打包的方式就餐,可考虑一人一桌就餐;避免聚集堂食用餐,尽量减少近距离交谈。
可在经营场所内设立应急区域;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室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
在环境卫生要求中,文件提出要在保证经营场所温度达标前提下,加强室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保证室内空气卫生质量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运行的空调通风系统应当每周对开放式冷却塔、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设备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若场所内空调无消毒装置,需关闭回风系统。
此外,每天产生的垃圾应当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存放垃圾时,应当在垃圾桶内套垃圾袋,并加盖密闭,防止招引飞虫和污染其他食品和器具。垃圾暂存地周围应当保持清洁,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同时,要确保商场地面无污水;下水道口应当每天清洁、除垢、消毒。
收银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
在清洁消毒方面,文件要求,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收银台、柜台、休息区、服务台、游戏机、电梯间按钮、扶手、门把手、公共桌椅座椅、公共垃圾桶、购物篮、购物车、临时物品存储柜等),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建议每天至少在营业前消毒一次,可根据客流量增加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此外,方便顾客洗手。确保经营场所内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在问询台和收银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与顾客交流时不得摘下口罩
在个人健康防护方面,《通知》要去从业人员在岗时应当佩戴防护口罩,与顾客交流时不得摘下口罩。顾客在商场内要一直佩戴口罩。从业人员与顾客服务交流时宜保持一定距离和避免直接接触。
商场、超市内的重点防护人群包括柜台销售人员、收银员、接货员、理货员、保洁员、保安等与顾客接触较多的工作人员,需要注意在上岗时佩戴手套和口罩。
接货员和采购人员传递文件或物品的前后都要洗手,传递时都要佩戴口罩;对于负责收发文件或其他用品频繁的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和手套。
收银员优先采用无线扫码支付方式,有条件的商场现金收银岗位人员可配护目镜。商场快递交接优先考虑网络下单付款和使用快递柜办理交接。
商场娱乐区域应当考虑关闭
文件还对商场功能区做出了明确要求,其中建议,商场中的酒吧、舞厅、电影院、电子游戏厅等人员密集的娱乐区域应当考虑关闭。
商场中的学习培训机构应当暂停组织集中学习培训,推荐使用网络远程授课方式。商场中的服装专卖店等物品销售区,销售人员与顾客交谈时保持1米及以上距离,尽量不要直接接触;视情况适当控制销售大厅的顾客人员数量。
此外,商场中的运动健身区,建议顾客适当缩减健身时长;顾客健身时应当相对分散。商场中的餐饮集中区,应当推荐顾客采用打包带走方式用餐;或提供远程网络订餐,顾客取餐时注意不与服务人员直接接触。